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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換心腎肺居冠 破解器捐5迷思華人健康網作者 記者張世傑/台北報導 2014年4月1日
依照現有醫療法規,在未宣判腦死之前,不得器官捐贈移植。
台灣器官捐贈移植醫療技術,與先進國家並駕齊驅,衛生福利部統計,在全國32家能進行器官移植的醫院中,成大換心、花蓮慈濟換腎、高雄長庚換肝、台大換肺,各奪下該領域存活率表現第1名;若以移植手術數量統計,台大則是換心、換腎、換肺高居榜首,高雄長庚換肝則移植高達800例,成績相當亮眼。
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專門委員蔡文全指出,2003年至2012年全民健保給付的4項器官移植案例數已達6,585件;其中男性4,197件、女性2,388件。平均每1名心臟、肝臟、及肺臟器官移植患者,健保將給付每位150萬元不等,只有腎臟器官移植给付最低,約30萬左右。
【4項器官移植大評比】:
健康保險署統計發現,心臟移植以成大醫院85%(34例)最高,其次為振興醫院77%(202例);腎臟移植以花蓮慈濟醫院3年存活率100%(115例)最高,第2名的台中榮民總醫院也有99%(238例);肝臟移植以高雄長庚紀念醫院91%(800例)最高;肺臟移植以台大醫院55%(41例)最高。
若以移植手術總數量排行,台大醫院過去10年在換心、換腎、換肺等領域傲視國內所有醫院,換心高達有277例、換腎562例、換肺41例;高雄長庚換肝不管數量或存活率都居冠,移植高達800例,其中活體肝臟移植有732例、屍肝45例。
《死無全屍?器官移植捐贈5大迷思》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署立台南醫院一般外科李伯璋醫師強調,器官捐獻是一個非常個人的選擇,無法強求,因為器官移植須經過當事人,和直屬家人共同接納,並得到他們的同意才可進行,當然,器官捐贈的決定是可以在簽署之後,隨著時間和情境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器官移植捐贈 5大迷思】:
1.問:擔心「死無全屍」,捐贈的器官是否會被良好的運用?
答:目前國內有一套統整的登錄、分配資訊系統,將全國的器官等候者及捐贈者進行登錄與配對,而器官分配原則是參考先進國家做法並經過許多專家多次會議討論訂定,因此若您捐贈了器官,一定會經由最公平、公正的分配系統提供給最適合的受贈者。
2.問: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的器官種類及數量?
答:可以的,捐贈者要捐贈何種器官及其數量,醫師除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與器官功能進行評估外,亦會尊重其本人及家屬之意見。
3.問:如果捐贈了器官,身體外觀是否會因而受影響?
答:器官摘取時是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會以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一般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4.問:植物人是不是腦死?可否捐贈器官?
答:植物人不是腦死,而是腦部因為受傷、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雖然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喪失語言能力,但仍會有臉部表情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於植物人狀態不能捐贈器官,仍需俟判定腦死後,才可捐贈。
5.問:器官捐贈前會進行哪些步驟,確定真的已經腦死且可以捐贈?
答:若已瀕臨腦死,而本人或家屬也有器官捐贈意願,除原本照顧的醫師之外,醫院將安排2位具有腦死判定資格的醫師同時進行腦死判定,確認腦幹已無功能,至少4小時後再重新進行第2次判定,以確保判定過程的嚴謹,腦死判定確認後,將視捐贈者的器官功能及捐贈者與家屬的意願決定哪些器官可以捐贈。
【器官捐贈移植的隱憂】:
目前仍有很多人對捐贈器官存有錯誤迷思,截至目前為止,仍多達8404人等待器官捐贈,而去年全國僅有202人完成器官移植捐贈,尤其多數民眾更是擔心「死無全屍」,成為捐贈器官的絆腳石,使得器官捐贈的善行仍無法被廣泛接受,成為一大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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